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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研究质量,切实发挥教学研究项目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符合结题要求提出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项目及2022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验收方法

1.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验收,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学院验收专家在专家鉴定意见栏签署意见、填写专家组名单后将材料按要求装订报送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的同意结题,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同意结题。

2.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栏、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三、验收内容及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验收内容

1.申请结题的教研项目的研究报告、主要成果、创新点及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应用(或影响)情况。

(二)验收材料

1.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1)、《开题报告》(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均须所属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否则不予通过。

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材料整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电子文件上报材料内容及顺序为:

封面 ②目录 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④项目开题报告 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⑥项目研究报告 ⑦项目研究成果(要与项目协议书或申报书一致,论文需要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⑧项目其他材料。

按照提交材料要求一个项目一个电子文件上报,PDF电子版(盖章),WORD电子版(合不到一起可以分着)

2)《2024年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须所属学院一起汇总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汇总表中成员顺序需与系统上结项成员顺序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3)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栏、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2.结项材料单位评审及系统报送时间:6月3日—6月13日24:00。    

3.各学院材料审核时间:6月14日24:00之前。

4.项目组成员以系统里的成员(包括顺序)为准

5.申报系统:http://hevttc.kypt.chaoxing.com。

6.逾期不报送者、未按时完成审核的不能参加此次验收工作。

7.2022年、2021年立项的项目只需在系统上传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021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上述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照统一格式和以上顺序胶装),并将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材料及汇总表发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7265@163.com

8.以上材料由项目主持人填报,提交给所在单位的教学工作委员会,所在单位按照不同类别组织验收签署意见之后上传至项目管理平台并进行审核(2022年以前申请延期结项的,提交纸质版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项目验收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根据学校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并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负责的项目验收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关注教务公告,以便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研究科联系。

电话:0335-8057265

邮箱: jyk72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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