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各相关负责人: 2016年10月24日,学校财务处发布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通报(11)》(查阅财务公告),请各相关单位或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及经费预算做好科研经费支出,并严格遵循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校拨的额度科研经费,如不按相关财务制度进度要求支出,学校将收回有关科研经费。 注:已发生的科研经费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科研处 2016年10月25日
上一条:转发省社科联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网宣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农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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