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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三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5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17〕66号,附件1)和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推荐“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通知》要求和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6〕23号,详见校园网“公文管理——党办字”)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候选人,并以推荐函(含排序)的形式上报科研处。
2.学校将向秦皇岛市科协择优推荐候选人2-3人。
三、材料要求:
1.河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须粘贴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学校统一盖);
2.有关附件材料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为便于评审,上述候选人材料按顺序装订成3册上报。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每位候选人需同时提交一份具有本人签字的非涉密证明。
4.各学院推荐函签字盖章后,与候选人相关材料(含推荐表电子版)统一上报科研处。
5.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483583586, 联系人:蔡惠, 邮箱kycchh@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3:河北省青年科技奖条例



科研处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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