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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统2017年度学术论文和著作、专利等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年报工作,从即日起开放“科研管理系统”,对本年度我校科研成果进行录入登统,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成果范围
科研成果是指2017年度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以我校做为署名单位在正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科普读物、艺术作品以及取得的专利、品种权、行业标准、软件著作权,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等;同时可以补录2016年度作者漏登的科研成果。(内刊以及非学术性论文不必登统)
二、工作程序
1.登统网址:http://10.1.82.20/business/login.jsp
2.本人登统:为避免重复录入,同一成果仅限登统一次,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论文通讯作者)、合作成果我校主研人进行成果登录,要求录入科研成果的基本信息详细、准确、完整。
3.二级单位审核:本人网上录入完成后,需将成果原件提交本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要对照原件认真审核成果的各项信息,确保成果信息真实、准确。审核无误通过后,进行汇总打印,经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科研处。二级单位需同时上报检索类论文的检索报告(原件、复印件)、一类期刊和核心期刊论文的CNKI或万方数据库检索页。
4.科研处审核:对于检索论文、一类期刊论文、学术著作教材、专利、品种权、行业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科研处将委托检索机构进一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成果不能登记入库。
三、时间节点
1.个人录入登统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6:00前,之后将关闭系统。
2.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务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5:30前将纸质材料和备案材料上报科研处综合科(316西室)。
四、几点说明
1.成果录入系统时,如果录入框有下拉选项的,不要手动录入,直接从下拉选项中选取。
2.EI检索证明中,要求具有“检索类型”内容,否则认定为会议检索。
3.学术著作、教材和科普读物“出版单位”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具体,并提交一个原件在科研处备案。科研奖励、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权证书需要提交原件进行登记,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登记审核结束后,原件返回本人。
4.要求成果登录人和二级单位如实填报和审核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校科字【2010】7号)有关规定处理。
成果登统录入工作是科研成果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教职员工职称评定、分级聘任、绩效考核等工作中科研业绩认定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科研成果登统工作。
联 系 人:张娟 8058270
附件:1.各单位科研秘书名单
2.打印汇总表字段要求(各单位科研秘书必读)
3.管理系统中科研成果功能使用方法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校科字〔2010〕7号)
5. 学校认定的国内一类学术期刊目录(校科字〔2011〕6号)
6.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

科研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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