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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桥东区关于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邢台市桥东区关于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简章(截止65日)

来源:河北人才网时间:2016-05-30阅读次数:552

     

为壮大我区人才队伍,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邢办字〔201516号文件精神,我区人才交流中心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区企业对口服务。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邢台市桥东区人才交流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0名。岗位条件表附后(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1、网站公告:2016527日通过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发布招聘信息;

2、其它媒体公告:2016530日、31日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影像采集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64—65(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邢台市龙泉小学(邢台市龙泉大街350)

咨询电话:0319-32851993231500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二)一份,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近期同底1寸照片5(照片背后注姓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经审核,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618(14:0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2016619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2016623日在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请关注网站通知。

2016625日下午14:00—18:00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总成绩公布:在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桥东区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到企业工作三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待遇执行3000/(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年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列一定比例专项指标参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及未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一:邢台市桥东区人才交流中心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

附件二:桥东区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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