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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校教字〔2011〕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 2号)要求,依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要求,特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各院(系)结合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出现的问题,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组织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自2018年起,指导教师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信息记录(详见2017年12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管理的通知》);教务处将于5月中旬,组织督导专家对上述工作进行巡查。
       二、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免费查重份额及使用说明
      1.按照省学位办的统一要求,学生可以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论文检测专用通道(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vttc),注册自费查重。
       2.按照各院(系)2018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分配免费查重次数(具体分配份额见附表1)。
       3.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并进行检测结果统计。
       三、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各院(系)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审核答辩学生资格,制定答辩计划。
       2.答辩前一周,各院(系)需将拟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结果(附表2)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提交答辩具体安排,教务处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四、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6月中旬,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院(系)评选与申报工作,今年继续设师范专业教育类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五、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省学位办管理平台事宜
      按照省学位办要求,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设计、毕业作品只上传设计说明)需传送至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中,省学位办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对被抽查到的学士学位论文从内容和复制比检测着手,组织第三方专家评阅,抽检的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及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的重要监测参考指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整理与上传工作(届时教务处将下发上传操作要求)。
      六、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7月中旬,完成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工作,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表3);各院(系)督导组需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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