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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河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9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围绕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现决定举办2021年河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燕山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保定学院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三、活动对象
  “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高等院校教师群体。
  四、活动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26日。
  五、作品征集
  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2日。
  “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1)。“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等4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六、作品遴选
  时间: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6日。
  承办单位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依据参赛作品数量的5%、10%、15%,设各类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河北省教育厅将对优秀组织高校和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评选。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建议优秀作品所属院校对作者予以一定奖励。
  七、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河北省教育厅德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宣懿楠  18931319115
  2.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曹泽众  15097319625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河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荐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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