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学科竞赛质量,提高竞赛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凝练学科竞赛品牌,充分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扩大我校影响力,拟面向全校征集综合类竞赛项目并做好2021年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要精选、优选参赛项目,固定具有专业特色、院系特色、学校特色、相对成熟的竞赛项目;同时,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参赛师生数量,严格控制“以赛养赛”的商业性竞赛项目;所申报项目须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组评议后列为正式项目,逾期不再受理补报项目。
1.统筹综合类竞赛项目。
综合类竞赛项目须为跨学科、跨院系、至少涵盖3个以上专业的综合类竞赛项目。
(1)省级及以上综合类竞赛项目由牵头单位申报,所申报项目不占本单位学科竞赛指标,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管理;届时牵头单位依据上级部门的竞赛文件要求,按照参赛专业特点,统一安排参赛具体工作。
(2)校级综合类竞赛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审批通过后,具体负责发布竞赛通知、制定比赛规程、组织比赛、赛后向教务处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2.优化精选竞赛项目。
密切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及校企合作等内容。各院系对内容相近的竞赛项目要进行优化组合,筛选出典型性、有代表性的体现专业特色的竞赛项目。由专人负责组织遴选后再行申报,严格按文件规定控制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人数。
3.重点保障固定性竞赛项目。
各院系要重点保障相对稳定、连续性强、影响力大且比较成熟的学科竞赛项目,加强此类项目的赛前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此类竞赛项目水平和质量。
4.严格控制报名费、参赛费较多的项目。
二、类别及数量要求
1.依据学科竞赛文件要求,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每个本科专业每年最多参报2项;此类竞赛项目的校级(培育)选拔赛不再作为项目单独申报。
2.校级竞赛项目,每个本科专业最多参报2项。
3.综合类竞赛项目
(1)校级综合类竞赛项目,每个牵头组织单位最多参报2项。
(2)省级及以上综合类竞赛项目全校拟立项10项左右。
4.二级院系自行参赛项目
(1)除学校统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外,二级院系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在本院系经费允许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师生参加校外有影响力的赛事。
(2)院系自行参赛项目也须在赛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备案管理。
三、申报要求
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学科竞赛项目遴选工作,填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和《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于4月6日前交实践教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jjx8051300@126.com。